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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填写说明
一、登记号:登记号由9位数字组成。
前两位数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
北京 11 上海 31 湖北 42 云南 53
天津 12 江苏 32 湖南 43 西藏 54
河北 13 浙江 33 广东 44 陕西 61
山西 14 安徽 34 广西 45 甘肃 62
内蒙古 15 福建 35 海南 46 青海 63
辽宁 21 江西 36 重庆 50 宁夏 64
吉林 22 山东 37 四川 51 新疆 65
黑龙江 23 河南 41 贵州 52
第3、4位数字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负责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发证工作的设区的市的编码,按“国际”行政区划编码填写;
第5、6位数字为县(市、区、旗)行政区划编码;由发证部门(发证机关)对注册登记的机构顺序编码;
第7、8位数字为负责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省、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批准执业的服务机构的先后顺序编码。(省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机构的第3至6位数字为“0”)
第9位数字是服务机构级别编码:
编码 级别
1 中央、国务院部委局所属单位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属
3 省辖市区、设区的市(地、州、盟)属
4 县(市、区、旗)属
5 县辖区、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属
二、机构名称: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令第5号)(以下简称《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原则命名并填写规范化全称,用汉字表示(以申请表单位公章为准)。
三、法定代表人:指代表经过法定程序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
四、主要负责人:指主持本机构工作的负责人(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
五、服务项目:
(一)“执业许可证”服务项目内容,根据批准开展的项目,
按照下列条目填写:
1.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
2.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
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诊治
4.避孕节育手术
5.输卵(精)管复通术
6.其他生殖保健服务项目
(二)执业许可证副本,应写明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
目评审基本标准》批准开展的手术项目,如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等。服务机构应将副本内容如实准确公式,接受监督。
六、发证机关:填写审批发证部门全称并加盖公章。
七、发证日期:填写批准、盖章的日期。
自治区计生委就有关问题的说明:
1.奎屯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发证工作由伊犁州计生委负责。
2.登记号第7、8位数字为负责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省、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批准执业的服务机构的先后顺序编码,如市(地、州)所辖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发证总数超出登记号范围,则以县位单位,按批准执业的服务机构的先后顺序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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